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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润曲轴: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07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作为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事
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二、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 5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进行注销。




    (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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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魏安力            姜爱丽             曲国霞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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