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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联行:关于为重庆红璞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2-07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8-030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重庆红璞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控
股子公司重庆红璞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红璞”)拟向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招行重庆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600万
元法人按揭授信,按照招行重庆分行的相关要求,控股子公司深圳红璞公寓科技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红璞”)拟与其签署《不可撤销担保书》,深
圳红璞作为保证人对重庆红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责任金额预计不超过
(含)人民币6,600万元(实际担保责任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同时,重
庆红璞提供房产抵押,将位于渝中区嘉陵滨江路111号的高盛创富中心1单元3层
至7层、8-1至8-8号房、8-10至8-13号房、9层至13层、15层至16层、21层共计174
套,建筑面积为12,399.94平方米的房产提供抵押。

    2、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为重庆红璞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包含该《不可撤销担保书》 的
担保额度。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不可撤销担保书》
的生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红璞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江滨江路 111 号 A 栋 3 层—21 层

    3.法定代表人:朱敏
    4.注册资本:1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5日

    6.经营范围: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会议服务(法律、法规
规定需审批或许可的项目除外);洗衣服务;健身房;停车场服务;餐饮服务;
住宿;酒吧;预包装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以上如需许可的经营项目,需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资质许可后
方可执业);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家具;票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指标名称/期间                2016 年度          2017 年 1-9 月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流动资产                             365.32               634.71

    资产总额                           1,152.67             1,403.82

    流动负债                           1,155.99             1,204.6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负债总额                           1,155.99             1,204.64

    净资产                                -3.32               199.18

    营业收入                           1,163.84             1,580.63

    利润总额                            -103.32               241.81

    净利润                              -103.32               202.50


    8. 主要股东:深圳红璞(100%)。世联行持有深圳红璞 80%的股权。

    三、《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红璞

    2.债务人:重庆红璞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

起另加三年。

    5.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融

资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

    6.合同的生效条件:保证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本担保书于本保证人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本保证人公章/合同专用章

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为重庆红璞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重庆红璞向招
行重庆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600 万元整的法人按揭授信。公司控股子公司深
圳红璞向重庆红璞提供担保系为满足重庆红璞向招行重庆分行申请法人按揭授
信的需要。重庆红璞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深圳红璞为重庆红璞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600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58%。加上本次担保金额 6,600 万
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06,255 万元(全部为向并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16 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73.11%。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