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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联行:关于子公司向单一资金信托(新华津融568号)转让信贷资产的公告2019-06-04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045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单一资金信托(新华津融568号)转让信贷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全
资子公司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资金周转,拓
宽融资渠道及降低融资成本,世联小贷拟向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华信托”)发行设立的“新华信托华悦系列津融568号深圳市世联小额
贷款有限公司债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发行时的最终名称为准,以下简称
“本次信托”)转让贷款债权资产(以下简称“信贷资产”),初始转让信贷资
产不超过1.04亿元(以实际协议签订为准),信托存续期间,信贷资产到期过手
摊还,不循环购买。本次信托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信托发行时间最
终确定)。

    同时,新华信托拟委托世联小贷作为本次信托的资产服务机构,为全部信贷
资产的管理、回收、处置提供相关服务(具体以相关协议为准)。此外,公司拟
向新华信托及信托受益人出具《差额补足及回购协议》,拟为本次信托的相关税
费、费用、信托受益人的本金及预期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如信托到期世联小
贷未履行回购义务,则由公司进行到期回购;在本次信托成立前,公司须开立保
证金专户并存入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60万元,且在本次信托
存续期间,保证金金额须持续满足不低于信托存续规模15%的标准。

    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
司向单一资金信托(新华津融568号)转让信贷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资产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1-1、2-1、3-1、4-1

    4、法定代表人:李桂林

    5、注册资本:42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
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
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
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
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7、主要股东:上海珊瑚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40%)、上海纪辉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21.43%)、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64%)、北京宏达信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10%)、人和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36%)、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5.57%)。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名称/期间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03月31日/

                            2018年度               2019年1-3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75,433               768,333

       净资产                          591,700               592,300

       营业收入                         48,524                    4,051

       净利润                              2,976                    565

    三、交易结构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结构

    本次核心交易结构:银行、券商资管等合格投资人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并有
权支配的资金不超过1.04亿元交付给新华信托,设立本次信托,信托项下信托资
金(包括初次认购及追加认购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受让世联小贷持有的贷款债
权资产。信托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信托存续期间,信贷资产到期过手摊还,不循环购买;债权资产产生的现金
流将按约定划入指定账户,由本次信托保管人根据受托人的分配指令对现金流进
行分配。

    在本次信托存续期内,如出现信托账户内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信托受益人预期
收益和应付本金的情形,差额部分由世联行按约定向受托人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直至全部偿付信托受益人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信托到期如世联小贷未履
行回购义务,则由公司进行到期回购;在本次信托成立前,公司须开立保证金专
户并存入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60万元,且在本次信托存续期
间,保证金金额须持续满足不低于信托存续规模15%的标准。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信贷资产系指世联小贷基于其向借款人实际发放的人民币贷
款而合法享有的债权及其他权利(如有)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未偿
还的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依据贷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向
世联小贷偿还的款项及基于前述债权请求权的全部附属担保权益(如有)。本次
拟出售的信贷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
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禁止转让
的约束,所有信贷资产均属于正常类信贷资产,并满足本次信托合同约定的其他
条件。

    四、《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初始转让信贷资产不超过 1.04 亿元;

    2、交易定价依据:信贷资产的未偿本金余额;

    3、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自世联小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新华信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并加盖公章或信托业务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4、转让价款支付: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情况下,新华信托应于交
割日向世联小贷支付转让价款。

    5、争议解决: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应在本合同签署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署地为深圳市南山
区。

    6、具体合同内容以双方最终协商签订的交易文件为准。

    五、转让信贷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世联小贷信贷资产的设计理念是成为人与资产的联接,定位于有房及租房一
族的贷款产品。目前主营信贷资产包含场景金融类产品、泛消费类金融产品、生
态圈产品,种类较为丰富。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对所有产品制定了严
格的风险控制制度。世联小贷本次资产转让,有利于加快资金回笼,出售债权资
产所得资金将用于世联小贷进一步的业务发展。

    由于本次交易为世联小贷信贷资产的等值转让,因此交易本身仅为世联小贷
提供现金流入而不产生收入或成本。本次交易未来收益取决于世联小贷提供资产
服务的最终结果来计算服务费收入(如有),可能产生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3.《新华信托华悦系列津融 568 号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债权
    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

    4. 《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5. 《差额补足及回购协议》
6. 《保证金质押协议》

7.《资产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