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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龄宝: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07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7-079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由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龄宝”)
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
已依法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9 月 6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5 日—9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5 日下午 15:00 至 9 月 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
外环路 1 号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淑芬女士。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1
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10,407,545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9.9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10,407,54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9.90%;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以上股东均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 2017 年 8 月 31 日交易结束后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2、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议案关联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同意
74,304,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追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407,5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407,5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度-2020年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407,5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追加申请银行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407,5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3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407,5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407,5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石有明律师、王禹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9 月 7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
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4
    1、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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