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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龄宝: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永强)2019-04-30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本年度本人应参加 7 次董事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对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应参加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报告期内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参与投票表决,2018 年度
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8年1月24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拟收购中国再生医学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时对《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中国再生医学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18年3月9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7年度经营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7年度重大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董事会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8)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9)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10)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独立意见;
    (11)关于继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时对《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继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审
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18年3月28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董
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4月13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年8月29日,对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进度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6、2018年12月14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2)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对上市公司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和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
行现场调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
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利益、股东和公众投资人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及时、仔细审阅了相关公告文稿,
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
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了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五、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1052876333@qq.com




                                                述职人:黄永强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