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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顺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04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7-09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的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朱剑楠、董事林萌、独立董事刘力、独立董事冯

科、独立董事吴玉普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旸先生主持,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全

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合产权交

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丽硕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丽硕丰”)100%股权(以下简称“拟出售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

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9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刊

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

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圳联合

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本次拟出售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后,将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华丽硕丰 100%股权。

根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

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深圳市华丽硕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17】207 号),以 2017 年 9 月 30 日

为评估基准日,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华丽硕丰及其控股

子公司广东金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为 2,836.78 万元,公

司所持有的华丽硕丰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2,829.54 万元。公司以上述评估结果

为参考依据,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确定首次挂牌价格为上述评估值

的 75%(即 2,122.16 万元),最终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为

提高处置效率,在首次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时,

公司可调整挂牌价格,以不低于前述评估值 50%的价格进行第二次挂牌转让,最

终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在第二次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符合

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时,公司可再次调整挂牌价格,以不低于前述评估

值 25%的价格进行第三次挂牌转让,最终交易对方和成交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

准。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每次挂牌转让的信息发布期限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董事会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如前述三次挂牌转让均未能

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则授权董事会另行寻找合适的交易对

方,并以不低于第三次挂牌价格形成最终的交易方案,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最

终的转让标的资产相关事项。

    同时,为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提高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

开挂牌转让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刊

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

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

司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

公司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公司总部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94)。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