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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顺电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11-08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7-09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涉及购买文化及
零售行业相关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宇顺电子,证券代码:002289)已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5 日、2017 年 7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关于筹
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

    经公司确认,该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
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31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9 日、2017 年 8 月 5 日、2017 年 8 月 12 日、2017 年 8 月 16 日、2017 年 8 月
23 日、2017 年 8 月 30 日、2017 年 9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2017-05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2017-063、2017-065)。

    2017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
牌。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2017 年 9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由于收购标的资产的具体交易方案仍在论证中,且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
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仍需要公司及相关各方进一步谈判、论证和
完善,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 2017 年 10 月 13 日前披露重组方案。2017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2017 年 10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17-076)、《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7-078)、《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17-08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

    201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经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
间不超过 3 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
司继续协调各方共同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预计不晚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
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2017 年 10
月 18 日、2017 年 10 月 25 日、2017 年 11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2017-087、2017-08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较为复杂,有关各方仍需对标的
资产涉及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论证重组方案,公司与交易各方达成正式的交易
协议仍需要一定时间;本次拟购买的资产规模较大,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
等工作量较大,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时间较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多个
监管部门,需就方案涉及的相关审批问题与有关监管部门做进一步的协调、沟通
和确认。

    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在公司股票停牌后 4 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预案(或报告书),为保障本次重组继续顺利推进,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
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独立财务
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
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
停牌的合理性和 6 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