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顺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谷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的议案》。
关联监事朱谷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自 2017 年 7 月起筹划购买文化及零售行业相关资产,本次交易标的为
成都润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润运”)100%股权。根据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市情形。
成都润运实际控制人覃辉同时也是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ST 圣莱,证券代码:002473)的实际控制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公告其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
国证监会拟对覃辉实施行政处罚。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覃辉虽未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
公司成都润运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但其在交易过程中构成《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收购人。如果中国证监会最终决定对覃辉进行相关处
罚,则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对本次
交易的继续推进构成实质性障碍。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各方协
商一致,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与星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SMI Holdings Group
Limited)签署了《重组终止协议》。
经审议,为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筹
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重组终止协议》生效,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