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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宇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1-16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0-00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宇顺电
子”)股票(证券简称:*ST 宇顺,证券代码:002289)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
日内(2020 年 1 月 13 日、2020 年 1 月 14 日、2020 年 1 月 15 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价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问询了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
充之处。

       2、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核实,公司除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
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
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

项。

       4、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5、经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在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
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 500 万元至 3,000 万元。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19 年度的业绩预计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