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中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20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ST 中科         公告编号:2019-049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 14: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董事任杰先生因被要求协助调查缺
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艾萍女士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 2019 年 6 月 2 日任期届满三年,董事会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并提名吴镇平先生、王锐先生、梁旭先生、王智
敏女士、张友树先生、王文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
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 2019 年 6 月 2 日任期届满三年,董事会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并提名张志康先生、贾国华先生、余庆兵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志康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上述董事候选人共计 9 人,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 1/2。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志
康、贾国华、余庆兵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
行审核通过后才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中科创国际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为使主营业务更加清晰,董事会同意公司注
销全资子公司中科创国际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 2019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上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为避免引发债务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前海创美达商业保理(深圳)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创美达保理”)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全资孙公司深
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部分保理融资款债权 35,383.96 万元转让于创
美达保理,创美达保理代公司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偿还 3.5 亿元人民币
借款,并将余额 383.96 万元支付给公司。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 2019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上的《关于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9 年 6 月 5 日 14:30 在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 2019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上的《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镇平,男,中国国籍,1976年3月生,本科。1999年-2004年任香港鸿
柏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2004年-2009年任深圳市千海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9年至今任深圳市富源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裁。
    吴镇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
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镇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2、王锐,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
2002年至2012年,以项目合伙人身份就职于上海汉望图像制作有限公司;2012
年至今,自由职业。
    王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3、梁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
中共党员。1986年到安徽东风塑料厂工作,历任团委书记、宣传科长、党办主任
和制品分厂厂长、党支部书记等职;1998年起历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注
塑厂厂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等职;2010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梁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4、王智敏,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10 月生,大专。
2004 年 10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苏州新港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3 年 3
月退休。
    王智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
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智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5、张友树,男,中国国籍,1963 年 5 月生,经济学学士,中级会计师、注
册税务师、中学一级教师。1983 年 8 月至 1999 年 11 月四川简阳江源初级中学
任教;1999 年 12 月至 2011 年 2 月金地集团财务部工作;2011 年 3 月至 2017
年 2 月深圳市东方置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 年 3 起任深圳市中
科创城市更新集团财务总监。
    张友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
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友树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深圳市
中科创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6、王文其,男,中国国籍,1983 年 1 月生,本科。2007 年 5 月加入公司,
先后在公司生产部、审计部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工作;2011 年 8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王文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
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文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7、张志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11 月生,本科。
2004 年 12 月起至今任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06 年 9 月起至今任贵州财
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2014 年 5 月起至今任贵州财经大学 MPAcc(会计专业硕
士)导师。
    张志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
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志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8、余庆兵,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 2 月生,硕士,2004 年
至今任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余庆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
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余庆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9、贾国华,男,1981 年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学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EMBA)
总裁在读高级研修班。2006 年 4 月-2018 年 7 月,历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天夏
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等职。
    贾国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
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贾国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