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独立董事关于终止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2018-03-12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星期六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文
件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终止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程序合法、
有效。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等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终止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以下空白)
(本页无正文,为《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独立董事:梁彤缨 独立董事:李 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黄劲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