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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娱乐: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3-10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奥飞娱
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娱乐”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
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展 2018 年度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
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
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本
次申请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申请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关于申请 2018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向各家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是
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且公司经营状况良
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该议案尚需经
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建平


    丑建忠


    谭   燕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