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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娱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19-065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娱乐”或“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 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9〕
6 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2)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财会[2019] 8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 9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二)变更生效日期
    按照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8 号和财会[2019]9 号文件规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于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
    3、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
重组》(财会[2019]9 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
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
损失;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
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
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 14 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
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
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3、债务重组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
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
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
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
确,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