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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娱乐: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1-17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娱乐”或“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
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8,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页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娥平


    杨    勇


    李卓明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