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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立泰: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5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7-033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及授权参加董事
9 人,董事文仲义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董事杨健锋代为出席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澄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
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有较为充裕的资金和有效的风险控制制
度。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预计会有
部分短期自有闲置资金产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
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投资经营计划,适当投资低风险及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在人民币九亿元以内,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
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内控措施切实有效。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短期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
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九亿元以内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
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
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拟为人民币 50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6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坚
持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工作独立、严谨,较好地履行了《审计
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我们同
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建
议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0 万元。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
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审
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收到审计部负责人李凌云女士的辞职申请,其因个人原因请辞审计部负
责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其辞职自申请送达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聘任熊有勇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
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附后)
    董事会对李凌云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上述第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熊有勇,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5 年 9 月 20 日生,本科学历,
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现任职于公司审计部。
    2001 年至 2004 年,于威铖国际集团(威士茂(珠海)工业园有限公司)任
职集团审计部主任;2004 年至 2009 年 8 月,于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职
内审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3 年 8 月,于环球石材(东莞)股份有限公司任职
监察审计部部长兼监事会主席;2013 年 9 月至 2017 年 7 月,于广东东成立亿集
团有限公司任职审计监察中心总监兼董事长助理;2017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深
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熊有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