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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立泰:关于参股四川锦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暨增资的公告2018-01-17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8-001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四川锦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暨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在心血管领域的战略布局规划,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或“信立泰”)于近日与四川锦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锦江电
子”或“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
币 4,800 万元受让目标公司 12%股权,同时,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4,000 万元向目
标公司增资。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 2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人为目标公司股东李楚渝、李楚森、李楚武、陈友慧(以下合
称“转让方”);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成都锦航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
锦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锦医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李楚雅、
李楚文放弃转让之股权及认缴增资之优先权。


    (二)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进行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三)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 转让方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
1.1    李楚渝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510103195706******
1.2    李楚森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510103196510******
1.3    李楚武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510103197007******
1.4    陈友慧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510103196809******


2、 其他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2.1 成都锦航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   统一社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楚武      类型                        91510107MA61TEA925
                                        伙企业   信用代码
主要经营场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三路 5 号 1 栋 401 办公室
                    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
经营范围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          李楚武



2.2 成都锦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   统一社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楚文     类型                          91510107MA61TE9U8L
                                        伙企业   信用代码
主要经营场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三路 5 号 1 栋 401 办公室
                    为企业提供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          李楚文



2.3 成都锦医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   统一社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友慧     类型                         91510107MA61TEAY7A
                                        伙企业   信用代码
主要经营场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三路 5 号 1 栋 401 办公室
                    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
经营范围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          陈友慧
    2.4 李楚雅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身份证号:510105195811******


    2.5 李楚文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身份证号:510107196710******


    李楚雅、李楚文为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
发生过交易。


    (三)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
他关系。


    (四) 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标的权属清晰,协议各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前述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12%股权。目标公司位于成都市。
    该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
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二) 目标公司概况
    1、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四川锦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楚文                 注册资本              1033.0384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 年 01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77348059327

住所              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侯科技园武科东三路 5 号

                  研制、生产、销售: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

                  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及系统工程的开发、销售;信息技
经营范围
                  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及货物进出口;研发、生产、租赁、销售医疗器

                  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锦江电子专注于心电生理领域,拥有完善的心电生理设备及耗材研发、
生产、销售体系,是首家进入欧美心电生理市场的中国企业,曾创国内心电生理
领域多个第一,产品技术性能优越。
       目前,锦江电子拥有已上市电生理设备 7 个,其中二维设备已进入 700 多家
医院,销售渠道稳定,市场占有率国内领先;核心产品“多道生理记录仪”、“心
脏射频消融仪”产品性能稳定、抗干扰能力强,在专业领域得到高度认可。在研
发领域,公司有更新换代设备,以及射频消融导管、标测导管、压力导管等心电
生理耗材处于不同的临床阶段,产品布局合理、管线丰富。


       3、 各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号                               股权转让及增资前      股权转让及增资后
       1    信立泰                                        -            20.0000%
       2    李楚渝                                   7.48%              2.5553%
       3    李楚雅                                  27.61%             25.0981%
       4    李楚森                                  26.41%             19.9960%
       5    李楚文                                  15.94%             14.4921%
       6    李楚武                                   8.50%              5.1864%
       7    陈友慧                                   3.12%              2.7246%
            成都锦医企业管理中心
       8                                             1.75%              1.5908%
            (有限合伙)
            成都锦航企业管理中心
       9                                             1.45%              1.3166%
            (有限合伙)
          成都锦宁企业管理中心
   10                                               7.74%                7.0401%
          (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              100.0000%
    锦江电子原股东放弃转让之股权及认缴增资之优先权。


    4、 目标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元)   2017 年 9 月 30 日(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55,875,297.10             68,133,692.67
 净资产                                      39,953,393.98             51,255,837.80
 应收款项总额                                 5,335,647.70              5,221,946.41
 负债合计                                    15,921,903.12             16,877,854.87
 所有者权益                                  39,953,393.98             51,255,837.80
              项目                   2016 年度(元)          2017 年 1-9 月(元)
 营业收入                                    39,977,957.29             30,790,940.28
 营业成本                                     9,664,637.77              5,823,049.77
 营业利润                                     4,611,092.17              5,927,665.56
 利润总额                                     7,096,653.01              8,371,288.16
 净利润                                       6,493,291.37              7,885,872.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62,764.84              5,828,665.86

    其中,2016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2017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 目标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
  四川锦江医                                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商品批发与零售;
  疗设备有限           100.00    100.00%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进出
  公司                                      口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医疗器械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
  苏州信迈医
                                            技术咨询。(外资比例低于 25%)(依法须经
  疗器械有限         929.0975    17.221%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公司
                                            活动)



    (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受让股权
       (1) 交易标的:自然人股东持有的锦江电子 12%股权。
       出让方:李楚渝、李楚森、李楚武、陈友慧
       受让方: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 交易价格:人民币肆仟捌佰萬圆(¥48,000,000 元)。
       (3) 付款方式:根据合同履行进展情况分三期付款。
       (4) 锦江电子其他股东放弃受让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2、 向锦江电子增资
       (1) 股权转让的同时,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肆仟萬圆(¥40,000,000 元)
向目标公司增资。其他股东放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之优先权。
    (2) 增资款用于目标公司生产车间扩建、研发投入、临床试验、现有办公
楼改造等。
       (3) 支付方式:增资款随第一期股权转让款缴付。
       (4) 增资完成后,锦江电子董事会将由 5 人组成,其中信立泰提名 1 名董
事。
       3、 股权受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锦江电子 20%股权。
    4、 违约责任
       4.1 若转让方、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陈述、保证、承诺等,
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但不影响协议目的实现的,信立泰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
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实际损失的,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约定予以赔偿;
    4.2 若转让方、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陈述、保证、承诺等,
或存在其他重大违约行为,影响协议目的实现的,信立泰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
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实际损失的,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按
约定予以赔偿。
       4.3 若信立泰迟延付款未超过 30 日,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但不影响协议目
的实现的,其他各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实际损失的,信立
泰按约定予以赔偿;
    4.4 若信立泰迟延付款超过 30 日,或存在其他重大违约行为,且影响协议目
的实现的,其他各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实际损
失的,信立泰按约定予以赔偿。
    5、 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并取得其权力机关批准后生效。


    四、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重组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
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事项与募集说明书所列示的项目无关,不存在
公司股权转让或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交易目的
    心电生理的治疗领域为心律失常。随着人们生活节奏加快、人口老龄化日趋
严重,我国心律失常发病率逐渐提高。目前心律失常患者约 2000 万,其中房颤
患者约 1000 万,室上性心动过速患者约 400 万,人群分布广泛。心律失常的治
疗方法为药物及非药物治疗,而心律药物治疗效果有限,非药物治疗是主要的治
疗手段。心电生理治疗能治愈部分心律失常患者,因此成为室上速、房性心动过
速等快速心律失常介入治疗的首选治疗措施之一。据统计,2016 年心电生理全
球市场规模约为 37 亿美元,预计 2020 年达 52.5 亿美元。作为增长最快速的市
场之一,近年国内心电生理治疗所依托的射频消融手术量逐年增长,2016 年达
13 万例,同比增长 19%,市场空间广阔。
    作为高端医疗器械,心电生理治疗领域的开发涉及多学科知识,技术难度大、
壁垒高。锦江电子在心电生理领域耕耘多年,拥有完善的心电生理研发、生产、
质量、管理等体系,能为心电生理介入诊断与治疗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心电生理
设备国内领先。此次公司通过参股锦江电子,可以快速进入有源心电生理领域,
并与公司在研的左心耳封堵器、利伐沙班等项目形成协同效用,借助公司丰富的
循证医学推广优势,打造完整的心电生理平台,进一步完善公司心血管领域产品
线,提升公司在心血管领域综合解决方案的地位。
    (二) 影响
    本次公司受让股权及增资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8,800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度
经审计总资产的 1.35%,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生
产经营,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不利影响。


    六、风险提示
    根据普遍的行业特点,医疗器械产品上市存在不确定性,研发周期受若干因
素影响,无法确定上市时间,是公司针对中长期发展的投资,具有回报周期较长
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