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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辉煌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7-11-15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2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李海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7 年 1

0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发布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李海鹰先生(公司第一大股东)拟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 15,066,25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4%)。

    2017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李海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

告知函》,其于当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130,000 股。李

海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袁亚琴女士于 2017 年 9 月 5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642,508 股。现持股 5%以上股东李海鹰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减持比例累计达到 1%,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减持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袁亚琴     集中竞价交易   2017-9-5       9.52      2,642,508   0.7016%

   李海鹰       大宗交易     2017-11-14     8.01      1,130,000   0.3000%

                合   计                               3,772,508   1.0016%

    注:袁亚琴女士减持的股票来源系其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的公司股票。
    除本次披露的减持之外,李海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上次披露《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以来未曾减持公司股票。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642,608      0.70%         100       0.00003%

 袁亚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42,608      0.70%         100       0.00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55,025,600     14.61%     53,895,600    14.31%

 李海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756,400     3.65%      12,626,400    3.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269,200     10.96%     41,269,200    10.9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持股 5%以上股东李海鹰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

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李海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连续六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4、截至目前,李海鹰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行

为。

    5、 截至本公告日,李海鹰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

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李海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