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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辉煌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3-2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
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煌科技”、
“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辉煌科技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17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辉煌科技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
于 2013 年 11 月 13 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普通股(A 股)
股票 43,827,6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6.28 元。截至 2013
年 11 月 14 日止,辉煌科技共募集资金 713,513,32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0,590,289.12 元,募集资金净额 692,923,038.88 元。

    截至 2013 年 11 月 14 日,辉煌科技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3]000325 号”《验资报
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将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2018 年 1 月 16 日、2018 年 4 月 2
日和 2018 年 7 月 3 日公司分别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 万
元、5,000 万元和 5,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8 年 10 月 25 日、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
意意见。对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公司决定保留铁
路灾害监测及预警系统和智能综合监控系统两个项目募集资金中的基础建设投
资资金 11,600 万元,对其余募集资金 26,734.80 万元及其利息等收益进行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2018 年 12 月 21 日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317,012,502.23 元(含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11014566363000       8,690,599.37     活期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14566365008               0.00     活期
          郑州分行
                                      -           88,000,000.00      定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26217360                 0.00     活期
          郑州分行                    -                     0.00     定期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501880120003851     8,163,766.25     活期
      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15,000,000.00      定期
 未到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           -           153,000,000.00     理财
    募集资金存储净额合计              -           272,854,365.62      -


    三、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情况

    2018 年 4 月 23 日、2018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
     以滚动使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
     情况如下:

                                  理财金额
序号     受托方      产品类型                资金来源    起息日       到期日      理财收益
                                  (万元)
       平安银行股                            闲置募集
 1                   结构性存款      4,800              2018.11.23   2019.05.27    未到期
       份有限公司                              资金
       平安银行股                            闲置募集
 2                   结构性存款      2,000              2018.12.04   2019.05.27    未到期
       份有限公司                              资金
       平安银行股                            闲置募集
 3                   结构性存款      8,500              2018.12.28   2019.05.27    未到期
       份有限公司                              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
     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产品应满足条件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
     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有效期

         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额度

         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有效期内可以滚动
使用。

    4、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地购买。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
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
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程序

    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
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
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

    (三)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对辉煌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辉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纪   平               叶   强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