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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辉煌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16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1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 月 4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北京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 区
7 号楼七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 5 人,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李海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
认真讨论,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和事项:
    一、逐项表决《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李海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谢春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逐项表决《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郑建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张宇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选举康斌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
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
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
年。独立董事对上述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章
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同日巨潮资讯
网。
    六、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如下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
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
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相关事
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
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七、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六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一、二、四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
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16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海鹰先生,1967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
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2001
年 10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 年 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
董事长;2015 年 12 月 6 日至今担任北京七彩通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荣
获郑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 2003 年度郑州市优秀企业厂长(董事长、经理)称号,
并获得 2005 年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2009 年 4 月被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等
三单位评为“跨越式发展优秀人物”。
    李海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李海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069,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31%,为本公
司的第一大股东,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法院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谢春生先生,1969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
庆大学计算机系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2 月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6 年
5 月至今兼任河南辉煌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 年 4 月至今任河南辉煌信通
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谢春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谢春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16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9%,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法院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郑建彪先生,汉族,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市财政局干部、深圳蛇
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
伙人、中国证监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建彪先生无在辉煌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
职的情况。
    郑建彪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郑建彪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法院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
立董事证书。
     2、张宇锋先生,1963 年 11 月出生,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1989 年至 1999 年先后在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中国康华房地产开
发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进出口部从事行政管理、房地产开发、进出口贸易
等工作。1999 年至今任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市广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兼任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研究
员,中国政法大学国际银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
会调解中心商事调解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无锡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保健协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
证券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廊坊银行独立董事,上市公司胜利股份、德展健康的
独立董事,互联网金融安全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张宇锋先生无在辉煌科
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情况。
    张宇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张宇锋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法院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
立董事证书。
    3、康斌生先生,1967 年 9 月出生,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清华大
学首届 EMBA,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至 2014 年曾先后在北京录音机厂、松
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同方威视股份有限公司、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
作,2014 年 7 月至今担任中科天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7 月
至今担任清谊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CEO。康斌生先生无在辉煌科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情况。
    康斌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康斌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法院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
立董事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