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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云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07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公正、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
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500 万元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谢建新:                    王咏梅:                     陈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