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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云新材: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0-10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9-077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10 月 9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10 月 8 日-2019 年 10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0 月 8 日 15:00 至 2019 年 10 月 9 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雷锋大道 346 号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第四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勇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0人,代表股份数185,501,95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3584%。
    其 中 ,参 加本 次 股东 大会 现场 会 议的 股东 及授 权 代表 6名 ,代 表 股份 数
185,413,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339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股东代表4名,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88,6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0.0188%。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出李勇先生、姜锋先生、蒋建湘先生、徐浪先生、
张武装先生、胡义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各当选人表决结果如
下:
    1、选举李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85,413,35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22%;其
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4,132,37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3770%。
    2、选举姜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85,413,35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22%;其
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4,132,37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3770%。
    3、选举蒋建湘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85,419,15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54%;其
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4,138,17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4178 %。

    4、选举徐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85,413,35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22%;其
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4,132,37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3770%。
   5、选举张武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85,413,35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22%;其
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4,132,37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3770%。
   6、选举胡义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85,413,35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22%;其
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4,132,37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3770%。


    (二)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出谢建新先生、潘传平先生、曹明艳女士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各当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谢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85,413,35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22%;其
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4,132,37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3770%。
    2、选举潘传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85,413,35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22%;其
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4,132,37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3770%。
   3、选举曹明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85,413,45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23%;其
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4,132,47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3777%。



    (三)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
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出谭强先生、周怡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
监事。各当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周怡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185,415,45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34%;其
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4,134,47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3918%。
    2、选举谭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185,415,75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35%;其
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4,134,77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3939%。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朱志怡、旷阳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