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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云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26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9-09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
长李勇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同意选举徐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徐浪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公司总裁张红波先生因工作变动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并不再担任
公司其他职务,公司对张红波先生任职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推荐及本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吴厚平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吴厚平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
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公司总裁吴厚平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推荐及本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蒋建湘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公司独立董事
已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蒋建湘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5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徐浪先生:男,汉族,1973 年 9 月生,研究生学历,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
现任湖南大博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总监、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曾任大鹏证券融资服务公司执行董事,国信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总
经理,天风证券副总裁兼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除上述者外,徐浪先生:
    (一)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湖南大博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总监,除此之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厚平先生:男,汉族,1964 年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材
料学博士。现任中南大学技术转移研究中心研究员。曾任中南大学科学研究部部

长,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除上述者外,吴厚平先生:
    (一)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建湘先生:男,汉族,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
经济师,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校外导师,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兼湘江宾馆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从事科研、行政和经济管理等工作。参
与国家“九五”课题,获湖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1 项。2008 年获得高级经济师职
称;2016 年参加了省委组织部组织的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班学习。撰写“实
现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几点思考”、“如何发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
本运作主体作用”等文章在《当代经济》等国家核心经济期刊上发表。
    除上述者外,蒋建湘先生:
    (一)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除此
之外,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