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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云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11-26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19-093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 日在
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了《湖南博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湖南大博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大博云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期限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713,150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0).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大博云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未
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披
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自减持计划实施之日起至减持计划期满,大博云投资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博云投资仍持有公司股份 52,863,962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11.22%。
   三、其他相关说明
   大博云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大博云投资本次
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大博云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