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电兴发:关于高管减持计划期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2019-01-12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9-01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计划期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关于高管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公司副总经理闫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 25,625 股(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该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计划结束。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涛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届满,经与其本人确认,减持

计划期间,闫涛先生未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减持计划期间,闫涛先生及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的高管人员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并按

规定披露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3、截至本公告日,闫涛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并未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与此前

已披露的相关减持意向或承诺不一致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