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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农发展:“12圣农01”2018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2018-05-08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8-019
债券代码:112086             债券简称:12圣农01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2 圣农 01”2018 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5日,凡在2018年
5月15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2018
年5月15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

       1、债券摘牌日:2018 年 5 月 14 日

       2、债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5 日

       3、本息兑付日:2018 年 5 月 16 日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5月16日发行
的本期债券(简称“12圣农01”、债券代码:112086)至2018年5月15日将期满6
年。根据本期债券《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和《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
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为保证本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2圣农01。

    3、债券代码:112086。

    4、发行价格(每张):100元。

    5、派息额(每张):5.5元。

    6、发行总额:7亿元。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6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债券利率:5.50%。

    9、起息日:2012年5月16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2013年起每年5月16日。如果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5月16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

    11、信用评级情况: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级
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

    12、担保情况: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
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6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兑付方案

    按照《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12圣农01”的票面利率为5.50%,每手“12圣农01”(面值1,000元)派发本息
为:人民币1055.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
派发本息为:人民币1044.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
实际每手派发本息为:人民币1049.50元)。

    三、债权登记日及兑付日

    1、债权登记日:2018年5月15日。

    2、付息兑付日:2018年5月16日。

    3、摘牌日:2018年5月14日。

    四、付息兑付对象

    本次付息兑付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5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圣农01”持有
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兑付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兑付。

    在本次付息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及本金足额
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及本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兑付网点(由债
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付息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兑付工作由
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
(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
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

    联系人:廖俊杰

    电话:0599-7951250

    传真:0599-7922743

    邮编:354100

    八、相关机构

    1、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层

    联系人:姚树明

    电话:010-66229000

    传真:010-66578961

    邮编:100032
2、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赖兴文

电话:0755-21899321

邮编:518031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