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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电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7-28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7-031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
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就
中小投资者对有关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下列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7 月 27 日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7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6 日 15:00 至 2017 年 7 月 27 日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 102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云孝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2016 年 9 月修订)》(深证上[2016]682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331,533,6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42,700,000 股)
的比例为 61.0897%。
    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331,530,6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1.0891%。(2)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9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5%。(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480,0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852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委派蔡钟山律师、蒋浩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逐项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因公司原董事
张珍荣先生于 2017 年 5 月辞去董事职务,本次会议同意补选李宇哲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31,533,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480,018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补选一名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四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因公
司原监事蔡艳芳女士于 2017 年 5 月辞去监事职务,本次会议同意补选杨方女士
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31,533,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补选一名监事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
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 年 9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