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qx.com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10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9日~4月1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9日15:00至2018 年4月10日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国际创新中心A座34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10 人,代表股份 188,781,476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44.1215%。 http://www.qx.com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股份 187,083,819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3.72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697,6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96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丁小栩、 计云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17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本次股 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 1、审议并通过《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8,781,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698,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8,781,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698,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8,781,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698,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提案》 http://www.qx.com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8,781,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698,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8,781,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698,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8,781,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698,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提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8,273,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10%;反对 507,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9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19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995%;反对 507,7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9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8,273,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10%;反对 507,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9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19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995%;反对 507,7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9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http://www.qx.com 0.00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8,781,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698,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8,781,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698,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丁小栩、计云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 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