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建设: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1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建
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拟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超出预计的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
企业,联营企业和天山股份销售商品混凝土、外加剂及水泥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超出预测额度不超过52,005万元,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与各关联方之间持续发生的日常业务往来,遵守了市场公允定价原
则,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
益,关联方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意见
公司调整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
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能更好地体现权、责、
利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此次调整基本薪酬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
本薪酬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 瑛 马 洁 李大明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