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美盈森: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骨干人员融资增持公司股份存续期展期的公告2018-11-01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骨干人员融资增持公司股份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8-099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骨干人员融资增持公司股份存续期展期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骨干人员融资增持公司股份基本情况

    为鼓励员工以股东身份关注企业,分享企业发展成果,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
市场竞争力,以更好地实现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由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王治军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人员(以下简称“公司董监高及核心人员”或“增持人员”)提供借款及融资担
保,并由增持人员委托公司控股股东王海鹏统一代收并成立以深圳平安大华汇通
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汇通”)为资产管理人,以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为资产托管人的“平安汇通-
美盈森-成长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成长 1 号资管计划”),增持人
员为该资管计划的实际受益人。公司控股股东王海鹏及股东王治军鼓励增持人员
在自愿、合法、合规基础上通过“成长 1 号资管计划”买入或增持公司股份进行
投资(以下简称“增持”)。

    2014 年 7 月 25 日,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按照与平安汇通代表“成长 1 号资管计划”
签订的收益互换合约(以下简称“收益互换合约”),以 11.63 元/股的价格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购入股东王治军持有的公司股票 859 万股。

    上述增持情况具体详见公司 2014 年 7 月 26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骨干人员融资增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14-026 ) 及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汇通-美盈森-成长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办法》。

                                         1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骨干人员融资增持公司股份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 日实施了 2014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715,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
派 0.75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成长
1 号资管计划”因此获得送红股及转增股数合计为 859 万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成长 1 号资管计划”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18 万股,折算后购买成本约
为 5.78 元/股。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实施了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1,430,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4
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成长
1 号资管计划”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18 万股,折算后购买成本约为 5.75 元
/股。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实施了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1,542,323,6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2
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成长
1 号资管计划”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18 万股,折算后购买成本约为 5.73 元
/股。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实施了 2017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1,542,323,6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 元
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成长 1
号资管计划”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18 万股,折算后购买成本约为 5.60 元/
股。

       截止本公告之日,成长 1 号资管计划已按照《平安汇通-美盈森-成长 1 号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收益互换合约的约定,向平安汇通、平安银行
深圳分行、中金公司支付管理费、托管费、融资利息、固定收益等成本约 1790
万元。

       二、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骨干人员融资增持公司股份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成长 1 号资管计划”管理办法,“成长 1 号资管计划”按期初股票数
的 40%、30%、30%的比例分 12 月、24 月、36 月三期锁定,锁定期从成长 1 号资
                                          2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骨干人员融资增持公司股份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管计划购入公司股票当日起计算。截至目前,“成长 1 号资管计划”所持公司股
份 1718 万股已解除锁定。根据收益互换合约的约定,收益互换的终止日为不晚
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

    增持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通过向“成长 1 号资管计划”追加委
托财产,使得收益互换合约中合格履约保障品初始比例达到 100%,同时将收益
互换合约展期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以上情况具体详见公司 2017 年 10 月 31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
董监高及核心骨干人员融资增持公司股份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76)。

    增持人员基于对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前景的坚定信心,决定对上述收益
互换合约继续展期至 2019 年 10 月 30 日。

    在变更后的存续期内,增持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减持或到期进一步
展期,并严格按照“成长 1 号资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允许买卖公司股票的时
间进行减持、办理清算事宜。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