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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盈森: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2019-08-15  

						                              关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9-075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035)。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红塔红土基金-浙商银行-渤海国际信托-美盈森平
层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红塔红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为不超过15,313,236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
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
进展情况。

    截止2019年8月14日 ,红塔红土 已累计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公司股份
9,169,800股,已减持股份数量较其预披露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8 月 5 日          4.21       2,313,200       0.15%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8 月 13 日         4.11       3,856,600       0.25%
红塔红土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8 月 14 日         4.09       3,000,000       0.20%
           合计                  --               --            9,169,800       0.60%

    红塔红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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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7,503,974     5.06%        68,334,174    4.46%

红塔红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7,503,974     5.06%        68,334,174    4.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红塔红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红塔红土本次减
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塔红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红塔红土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红塔红土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红塔红土减持数量过半告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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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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