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9-119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 14:50 起,在深 圳市深南大道竹子林东方银座酒店 2 楼雅典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4 日 —2019 年 11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5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4 日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会议由第四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珍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部分监事 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3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818,178,208 股,占公司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295%。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16,009,7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53.2879%。 2、网络投票情况 1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168,425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0.1416%。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17,919,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3%;反对 25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99,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422%;反对 25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57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关于审议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17,919,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3%;反对 25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99,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422%;反对 25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57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关于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17,919,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3%;反对 25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99,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422%;反对 25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578%;弃权 0 股(其 2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情况: 4.01《选举王海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18,090,3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893%,王海鹏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王治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18,090,3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893%,王治军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张珍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17,831,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576%,张珍义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黄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17,831,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576%,黄琳女 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1《选举王海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70,596 股。 4.02《选举王治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70,596 股。 4.03《选举张珍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11,496 股。 3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04《选举黄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11,496 股。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5.01《选举郭万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18,159,5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77%,郭万达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刘纯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17,900,4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660%,刘纯斌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谭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17,900,4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660%,谭伟先 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01《选举郭万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39,795 股。 5.02《选举刘纯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80,695 股。 5.03《选举谭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80,695 股。 6、《关于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情况: 4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01《选举陈利科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818,159,5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77%,陈利科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02《选举李泽宇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817,831,2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576%,李泽宇 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6.01《选举陈利科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939,794 股。 6.02《选举李泽宇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611,495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啸中律师、余松竹律师列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 年 11 月 25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