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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洋河股份: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30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9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雨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秋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其科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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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9,290,920,109.04              28,218,443,261.61                          3.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200,054,203.26              17,389,065,779.30                         10.4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652,250,030.22                    0.26%       12,305,346,980.52                 -5.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28,262,342.28                   -6.96%        3,982,741,953.18                -11.4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124,496,952.81                   -6.70%        3,977,373,712.12                -11.0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031,820,201.27                -19.99%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5                  -6.25%                     3.70               -11.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5                  -6.25%                     3.70               -11.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6%                  -0.41%                   21.63%                -5.0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132,775.7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153,79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200,000.00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2,750,023.2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99,644.84



                                                                                                                            3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07,964.3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523.11

合计                                                                    5,368,241.0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197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洋河集团有
                    国有法人              34.16%    367,756,385                   0
限公司

宿迁市蓝天贸易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06%     119,073,504        91,935,000 质押                27,138,000
有限公司

宿迁市蓝海贸易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38%     111,739,800        86,265,000 质押                25,474,000
有限公司

上海海烟物流发
                    国有法人               9.67%    104,077,241                   0
展有限公司

南通综艺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8.16%      87,860,000                  0 质押               77,000,000
限公司

上海捷强烟草糖
酒(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4.40%      47,339,592                  0
司

高瓴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HCM 中 境外法人                    2.08%      22,338,019                  0
国基金

杨廷栋              境内自然人             1.04%      11,200,000                  0 质押                9,800,000

张雨柏              境内自然人             0.73%       7,842,463         5,881,847

江苏省高科技产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0%       7,500,000                  0
业投资有限公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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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367,756,385 人民币普通股          367,756,385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104,077,241 人民币普通股          104,077,241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                                                   87,8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7,860,000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
                                                                       47,339,592 人民币普通股           47,339,592
司

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                                                 27,138,504 人民币普通股           27,138,504

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                                                 25,474,800 人民币普通股           25,474,800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CM 中
                                                                       22,338,019 人民币普通股           22,338,019
国基金

杨廷栋                                                                 11,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200,000

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4,936,287 人民币普通股           4,936,287

                                 1、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综艺投资”)和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高投”)
                                 是公司发起人股东。目前,持股比例分别为 8.16%和 0.70%;昝圣达先生是综艺投资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52.00%;综艺投资是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直
                                 接持股比例为 24.72%;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是江苏高投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53.85%。昝圣达先生同时担任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江苏高投的董事长。综艺
                                 投资和江苏高投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昝圣达先生。 2、杨廷栋先生与宿迁市蓝天贸易有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限公司       杨廷栋先生是公司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为 1.04%;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
明
                                 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11.06%;杨廷栋先生持有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
                                 司 32.69%的股权。 3、张雨柏先生与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          张雨柏先生是公司
                                 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为 0.73%;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
                                 比例为 10.38%;张雨柏先生持有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 34.84%的股权,张雨柏先
                                 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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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本期末比年初下降33.37%,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本期末比年初增长106.79%,主要系预付土地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本期末比年初下降45.62%,主要系收回上年末支付的购买土地保证金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末比年初增长1143.10%,主要系购买的理财产品增加。
    5、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末比年初下降49.45%,主要系租赁房屋装修费本期摊销所致。
    6、短期借款本期末比年初下降100.00%,主要系归还上年银行短期借款。
    7、应付票据本期末比年初增长103.32%,主要系原酒产量增长,原材料采购量增加,采用银行承兑汇
票方式与供应商结算货款增加,以及票据融资增加应付票据所致。
    8、应付账款本期末比年初下降32.45%,主要系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9、预收款项本期末比年初下降68.79%,主要系年初预收经销商的货款本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实现
销售收入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末比年初下降86.65%,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员工奖金本期发放所致。
    11、应付利息本期末比年初下降100.00%,系上年末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本期支付所致。
    12、应付股利本期末比年初增长169.46%,系本期应付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利,期末尚未支
付。
    13、其他非流动负债本期末比年初增长353.39%,系收到的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增加。
    14、库存股本期末比年初下降100.00%,系回购的本公司股份本期注销所致。
    15、管理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长33.67%,主要系固定资产折旧、员工工资、技术开发费
以及其他费用增加。
    16、财务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42.23%,主要系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导致财务费用
下降。
    17、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长405.95%,主要系根据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增加。
    18、投资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71%,主要系赎回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减少,投资收益
相应下降。
    19、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54.47%,主要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入减少所致。
    20、营业外支出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60.76%,主要系对外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396.44%,主要系收回投资收到的
现金相应减少,投资支付现金增加,致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
    2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371.93%,主要系投资活动和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相应下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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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股份锁定承
                                                    诺: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
                                                    已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收购该部
                                                    分股份。2、减
                                                    少关联交易承
                                                    诺:本公司将严
                                                    格遵循《公司
                                                    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                                   报告期内,承诺
                                     江苏洋河集团                    2009 年 08 月 26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法律、法规及规                      长期         人均遵守了所
                                     有限公司                        日
                                                    范性文件的要                                     作的承诺。
                                                    求,进一步减少
                                                    并严格规范与
                                                    股份公司之间
                                                    的各类关联交
                                                    易行为,保证不
                                                    利用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
                                                    地位损害股份
                                                    公司及股份公
                                                    司其他股东利
                                                    益。3、避免同
                                                    业竞争承诺:
                                                    (1)本公司目
                                                    前没有从事同
                                                    股份公司存在
                                                    竞争的业务,本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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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承诺维持
               现有的经营结
               构,不直接或间
               接经营与股份
               公司经营的业
               务实际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任何业
               务,或新设从事
               上述业务的子
               公司、附属企
               业。(2)如本公
               司违背上述承
               诺,股份公司有
               权要求本公司
               立即终止同业
               竞争业务,并赔
               偿因此给股份
               公司造成的经
               济损失。本公司
               同时应向股份
               公司支付违约
               金人民币
               1,000.00 万元。
               (3)本公司承
               诺,不利用其在
               股份公司的控
               股股东地位损
               害股份公司、股
               份公司其他股
               东及股份公司
               债权人的正当
               权益。(4)本承
               诺书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非经
               股份公司同意,
               不得撤销。

               1、股份锁定承
               诺:(1)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                                  报告期内,承诺
宿迁市蓝天贸                     2009 年 08 月 26
               所上市交易满                         长期     人均遵守了所
易有限公司                       日
               一年后,本公司                                作的承诺。
               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持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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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2)
               及时向公司申
               报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2、避
               免同业竞争承
               诺:(1)本公司
               现主要从事投
               资管理,未经营
               与发行人相同
               或相关联的业
               务。本公司将不
               从事与发行人
               业务相同或相
               关联的业务,不
               损害发行人的
               利益,也不在发
               行人谋取不正
               当的利益;(2)
               如本公司违背
               上述承诺,发行
               人有权要求其
               赔偿因此给发
               行人造成的经
               济损失,并支付
               违约金人民币
               500 万元,同时
               有权要求以该
               业务项目的市
               场价格或设立
               成本价格(以二
               者孰低为原则)
               收购该业务项
               目;(3)本承诺
               书自签署之日
               起生效,非经发
               行人同意,不得
               撤销。

               1、股份锁定承
               诺:(1)公司股                             报告期内,承诺
宿迁市蓝海贸                     2009 年 08 月 26
               票在证券交易                         长期   人均遵守了所
易有限公司                       日
               所上市交易满                                作的承诺。
               一年后,本公司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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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2)
                                  及时向公司申
                                  报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2、避
                                  免同业竞争承
                                  诺:(1)本公司
                                  现主要从事投
                                  资管理,未经营
                                  与发行人相同
                                  或相关联的业
                                  务。本公司将不
                                  从事与发行人
                                  业务相同或相
                                  关联的业务,不
                                  损害发行人的
                                  利益,也不在发
                                  行人谋取不正
                                  当的利益;(2)
                                  如本公司违背
                                  上述承诺,发行
                                  人有权要求其
                                  赔偿因此给发
                                  行人造成的经
                                  济损失,并支付
                                  违约金人民币
                                  500 万元,同时
                                  有权要求以该
                                  业务项目的市
                                  场价格或设立
                                  成本价格(以二
                                  者孰低为原则)
                                  收购该业务项
                                  目;(3)本承诺
                                  书自签署之日
                                  起生效,非经发
                                  行人同意,不得
                                  撤销。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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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5.00%   至                         0.00%
度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425,176.1   至                     500,207.18
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00,207.18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宏观大环境变化和白酒消费降档,给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带来一定压力。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
投资》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公司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
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成本法
进行计量,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至 2014 年 9 月
30日账面价值为1,004,624,874.88元的权益性投资调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年初账面价值
为 970,181,263.51元的权益性投资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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