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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洋河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30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8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

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规定的执行日期进行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新颁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

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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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度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

相继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第 9 号、第 30 号、第 33 号、第

37 号、第 39 号、第 40 号、第 41 号八项新会计准则和 2014 年 7 月

23 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

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修订

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公司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成本法进行计量,对上述会计

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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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账面价值为 1,004,624,874.88 元的权益性投资调

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年初账面价值为 970,181,263.51

元的权益性投资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其他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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