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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洋河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1-21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3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9日15:00

至2015年2月10日15:00中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5日

    7、出席对象:

    (1)凡是2015年2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江

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营运中心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

月2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

司章程》。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

月2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

月2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

月2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议案二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议案三和议案

四需逐项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办法,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

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

上述议案三、议案四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

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

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5年2月6日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江苏洋河酒厂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营运中心709室(洋河股份证券部)。

    4、登记资料: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

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

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

    5、现场会议入场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13:30至14:20,经登记拟出

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上述登记资料进行现场核对后

方可入场,14:2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核对。未经现

场身份核对,不得进入股东大会会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

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4

    2、投票简称:洋河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洋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⑴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输入投票代码 362304;

      ⑵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

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

下表所示:

议案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序号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2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累积投票制

3.1.1    关于提名王耀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01

3.1.2    关于提名钟雨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02

3.1.3    关于提名韩锋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03

3.1.4    关于提名柏树兴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04

3.1.5    关于提名钟玉叶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05

3.1.6    关于提名丛学年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06

3.1.7    关于提名周新虎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07

3.2      独立董事候选人                                  累积投票制
3.2.1    关于提名徐志坚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4.01

         议案

3.2.2    关于提名蔡云清女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4.02

         议案

3.2.3    关于提名季学庆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4.03

         议案

3.2.4    关于提名陈同广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4.04

         议案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4.1      关于提名陈以勤先生担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5.01

4.2      关于提名周闻琦女士担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5.02

4.3      关于提名陈太松担先生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5.03

      ⑶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和议案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⑷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3和议案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

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3.1选举非独立董事7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
×7;

    议案3.2选举独立董事4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

    议案4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

×3。

    ⑸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

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2月9日下午15:00至2015

年2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若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

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
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

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庆芹

    电话:025-52489218

    传真:025-5248921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1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

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累积投票制
3.1.1    关于提名王耀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          股
3.1.2    关于提名钟雨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          股
3.1.3    关于提名韩锋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          股
3.1.4    关于提名柏树兴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          股
3.1.5    关于提名钟玉叶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          股
3.1.6    关于提名丛学年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          股
3.1.7    关于提名周新虎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          股
3.2      独立董事候选人                                      累积投票制
3.2.1    关于提名徐志坚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          股
3.2.2    关于提名蔡云清女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          股
3.2.3    关于提名季学庆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          股
3.2.4    关于提名陈同广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          股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4.1      关于提名陈以勤先生担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          股
4.2      关于提名周闻琦女士担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          股
4.3      关于提名陈太松担先生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          股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本次会议议案3和议案4采取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应选举候选人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表决累积表

决票数。具体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7,股东可以对其

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2)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股东可以对其拥

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以

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

数,否则视为弃权。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

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