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21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
道 18 号,公司南京营运中心 4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以邮件和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亲自
出席会议董事 11 名,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张雨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
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本预案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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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耀先生、钟雨先生、韩锋先生、柏树兴
先生、钟玉叶先生、丛学年先生、周新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志坚先生、蔡云清女士、季学庆先生、陈同广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董事会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志坚先生、蔡云清女士、季学庆先生、陈同广先
生发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董事和独立
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
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上述《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预案》、《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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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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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耀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12 月出生,江南
大学工程硕士、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国白酒工艺大
师。历任江苏洋河酒厂粉碎制曲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江苏洋河集团
彩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江苏苏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副书记,公司总裁助理、双沟酒业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双沟
酒业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王耀先生是江苏省五一奖章获得者,曾先后荣获淮阴市青年
科技标兵、宿迁市十大青年企业家、中国酒业风云榜梦幻组合之年度销
售总监等荣获称号。王耀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宿迁市蓝海贸
易有限公司 0.75%的股份(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38%的
股份,是公司第三大股东)。除此之外,王耀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
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钟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5 月出生,硕士
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白酒大师。历任江苏双沟酒厂技术处处长兼
环保处处长、技术中心主任;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总经理助理兼生产技术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本公司洋河分公司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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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公司酿造总监、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裁,洋河股份泗阳分公
司总经理。钟雨先生是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先后荣获全国轻
工行业劳动模范、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宿迁市有
突出贡献专业技术工作者等荣获称号。钟雨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
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韩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历任江苏省泗阳县副县长、党组成员、泗阳县委常委、江苏洋河集
团董事长、江苏双沟集团董事长。现任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洋河集团董事长,双沟集团董事长。2010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韩锋先生不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4.1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除此之外,韩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
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柏树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 年 3 月出生,本科
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
理、上海捷强财务部经理。现任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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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柏树兴先生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9.67%股份,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除此之外,柏树兴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
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钟玉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9月出生,大专
学历,高级工程师、品酒师,酿酒师、中国白酒大师。历任江苏洋河酒
厂车间班长、副主任、主任,洋河集团组宣部部长、工会常务副主席、
本公司副总裁、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洋河股份
洋河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党委副书记、洋河股
份洋河分公司总经理。钟玉叶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
0.39%的股份,同时持有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8.45%的股份(宿迁市
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38%的股份,是公司第三大股东)。钟玉
叶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
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
丛学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月出生,硕士
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洋河酒厂总帐会计、财务处长、洋河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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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财务部长、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董事、副总
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丛学年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
一,持有公司0.22%的股份,同时持有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9.69%的
股份(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03%的股份,是公司第二大
股东)。丛学年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
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新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8月出生,硕士
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
中国首席品酒师、中国评酒大师。历任洋河集团技术员、质量检验科长、
研究所、勾储部部长,洋河股份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周新虎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
人之一,持有公司0.22%的股份,同时持有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
1.536%的股份(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38%的股份,是公
司第三大股东)。周新虎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
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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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徐志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3 月出生,研
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大学教授。历任南京大学中荷工商管理教育中心
主任、南京大学-康奈尔大学 EMBA 项目主任,南京大学国际工商管理
教育中心主任,南京大学商学院院长助理,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工商管
理系主任。徐志坚先生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
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蔡云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 年 12 月出生,
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江苏省卫生防疫站食品卫生科长、站长助理,
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系主任,营养与食品科学
研究所所长。现任南京医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营养学会名
誉理事长,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南京保健养生学会副理事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评审专家,江苏省科协委员。蔡云清
女士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
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季学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1 年 7 月出生,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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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生学历。历任中国创业投资集团项目经理,南京用友软件公司总经理,
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大区总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现任用
友软件高级副总裁。季学庆先生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
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
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
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同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4月出生,本科
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苏省淮阴市交电公司会计、江苏农学院财务
处副科长、科长,扬州大学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财务处副处长,扬州
大学资产经营公司扬达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扬州大学资产经营
公司扬达公司总经理。陈同广先生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也无任何关联关系,
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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