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2-11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下午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
道 18 号公司南京营运中心 431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15 年 2 月 5 日以短信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
董事 11 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11 名,公司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与会董事一致推举王耀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钟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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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王耀、钟雨、韩锋、徐志坚、季学庆,
王耀任主任委员;
(二)提名委员会:季学庆、王耀、蔡云清,
季学庆任主任委员;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志坚、丛学年、陈同广;
徐志坚任主任委员;
(四)审计委员会:陈同广、钟玉叶、蔡云清;
陈同广任主任委员。
四、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钟雨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丛学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
六、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钟玉叶先生、朱广生先生、丛学年先生、周新虎先生、李维
民先生、林青女士、郑步军先生、朱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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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丛学年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
聘任周新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七、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邓学农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
上述相关人员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相应独
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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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简历
王耀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12 月出生,江
南大学工程硕士、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国白酒工
艺大师。历任江苏洋河酒厂粉碎制曲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江苏洋
河集团彩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江苏双沟酒业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江苏苏酒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书记,公司总裁助理、双沟酒业总经理,公司
副总裁、双沟酒业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耀先生是江苏省五一奖章获得者,曾先
后荣获淮阴市青年科技标兵、宿迁市十大青年企业家、中国酒业风云
榜梦幻组合之年度销售总监等荣誉称号。王耀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持有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 0.75%的股份(宿迁市蓝海贸易有
限公司持有公司 10.38%的股份,是公司第三大股东)。除此之外,
王耀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5 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白酒大师。历任江苏双沟酒厂技术处
处长兼环保处处长、技术中心主任;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兼生产技术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本公司洋河
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酿造总监、总裁助理,本公司副总裁,洋河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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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泗阳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本公司泗阳分公
司总经理。钟雨先生是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先后荣获全国
轻工行业劳动模范、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宿迁
市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工作者等荣誉称号。钟雨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
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
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玉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9月出生,
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品酒师,酿酒师、中国白酒大师。历任江苏
洋河酒厂车间班长、副主任、主任,洋河集团组宣部部长、工会常务
副主席、本公司副总裁、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洋河股份洋河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党委副书
记、本公司洋河分公司总经理。钟玉叶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
持有公司0.39%的股份,同时持有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8.45%的
股份(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38%的股份,是公司第三
大股东)。除此之外,钟玉叶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广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2月出生,
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苏洋河酒厂技术员、设备处长、供
应部长、销售部长,淮阴市罐头饮料厂常务副厂长、党委副书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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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朱广生
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0.39%的股份,同时持有宿迁
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7.93%的股份(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11.06%的股份,是公司第二大股东)。除此之外,朱广生先生与本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
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丛学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洋河酒厂总帐会计、财务处长、
洋河集团财务部长、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董
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丛学年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0.22%的股份,同时持
有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9.69%的股份(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11.06%的股份,是公司第二大股东)。除此之外,丛学年先
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新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8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专家组
成员,中国首席品酒师、中国评酒大师。历任洋河集团技术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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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长、研究所、勾储部部长,洋河股份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公司
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总工程师。周新
虎先生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0.22%的股份,同时持有宿
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3%的股份(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10.38%的股份,是公司第三大股东)。除此之外,周新虎先生与本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
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李维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7月出生,
大专学历。历任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苏酒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李维民先生曾荣获江苏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颁布的“销售状
元”称号。李维民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宿迁市蓝海贸易有
限公司 1.88%的股份(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38%的
股份,是公司第三大股东)。除此之外,李维民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
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
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青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5年5月出生,硕士
研究生、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苏省宿迁市财政局企业处副处长,市物
价局局长助理,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公司党委常委。现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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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副总裁。林青女士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
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
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步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月出生,
MBA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宿迁
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洋河股份采供物流总监、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郑步军先生
曾荣获“宿迁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工作者”、“宿迁市十大杰出青
年”等称号。郑步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万股。郑步军先生与本公司
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
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
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
朱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5月出生,南
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
限公司市场部部长、市场总监、副总经理,公司战略研究总监,苏酒
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战略研究总监、
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伟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持有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0.70%的股份(宿迁市蓝天贸易有
限公司持有公司11.06%的股份,是公司第二大股东)。除此之外,朱
伟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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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邓学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6月出生,
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审计师。历任宿迁市审计局经贸处处长、主任
科员、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2011年6月
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邓学农先生先后受到江苏省审计厅、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宿
迁市审计局、宿迁市人事局嘉奖,2003-2005年度被江苏省审计厅、
江苏省人事厅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邓学农
先生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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