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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洋河股份: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29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5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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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学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尹秋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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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259,682,602.64           5,669,736,627.54                        10.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27,129,508.74           2,001,399,894.09                        11.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212,411,071.84           2,000,167,120.48                        10.61%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97,805,566.91           1,563,058,019.28                        66.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7                          1.86                     11.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07                          1.86                     11.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9%                    10.89%                          -0.2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1,202,707,004.64          28,757,723,213.55                         8.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951,864,593.64          19,724,734,071.54                        11.2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55,682.9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455,19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60,515.5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8,287,355.39 银行和信托理财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4,912,478.6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797.17

合计                                                                   14,718,436.9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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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4,80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洋河集团有
                 国有法人              34.16%      367,756,385                  0 质押                      20,000,000
限公司

宿迁市蓝天贸易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06%      119,073,504        91,935,000 质押                       27,138,000
有限公司

宿迁市蓝海贸易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38%      111,739,800        86,265,000 质押                       25,474,000
有限公司

上海海烟物流发
                 国有法人               9.67%      104,077,241                  0
展有限公司

南通综艺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7.29%       78,500,000                  0 质押                      77,000,000
限公司

上海捷强烟草糖
酒(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4.40%       47,339,592                  0
公司

高瓴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HCM      境外法人               2.08%       22,338,019                  0
中国基金

杨廷栋           境内自然人             0.92%        9,913,700                  0 质押                       9,800,000

张雨柏           境内自然人             0.73%        7,842,463         5,881,847

兴元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客户资 境外法人                 0.66%        7,129,201                  0
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367,756,385 人民币普通股              367,756,385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104,077,241 人民币普通股              104,077,241




                                                                                                                           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                                                78,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8,500,000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
                                                                    47,339,592 人民币普通股         47,339,592
司

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                                              27,138,504 人民币普通股         27,138,504

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                                              25,474,800 人民币普通股         25,474,800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CM 中
                                                                    22,338,019 人民币普通股         22,338,019
国基金

杨廷栋                                                               9,913,700 人民币普通股          9,913,700

兴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
                                                                     7,129,201 人民币普通股          7,129,201
金

YALE UNIVERSITY                                                      6,307,951 人民币普通股          6,307,951

                                   1、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与杨廷栋先生    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
                                 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11.06%;杨廷栋先生是公司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为 0.92%;杨廷
                                 栋先生持有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 32.69%的股权。2、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与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雨柏先生    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10.38%;张雨柏
说明
                                 先生是公司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为 0.73%;张雨柏先生持有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
                                 34.84%的股权。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属于相关法规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增长50.62%,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2、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比期初增长35.03%,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应付经销商尚未结算的折扣折让增加,确认的递延
所得税相应增加。
3、预收款项期末比年初下降51.09%,主要系年初预收部分经销商的货款本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实现销售收入。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年初下降86.01%,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员工奖金本期发放所致。
5、财务费用本期比上期增长52.78%,主要系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少,导致财务费用上升。
6、投资收益本期比上期增长1482.84%,主要系本期银行和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增长66.20%,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以及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致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增长320.62%,主要系上期归还银行短期借款,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
期减少,致使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比上期增长207.04%,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加,致使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期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⑴本
                                                    公司目前没有
                                                    从事同股份公                                     报告期内,承诺
                                     江苏洋河集团                    2009 年 08 月 26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司存在竞争的                        长期         人遵守了所作的
                                     有限公司                        日
                                                    业务,本公司承                                   承诺。
                                                    诺维持现有的
                                                    经营结构,不直
                                                    接或间接经营



                                                                                                                      6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与股份公司经
营的业务实际
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
任何业务,或新
设从事上述业
务的子公司、附
属企业。⑵如本
公司违背上述
承诺,股份公司
有权要求本公
司立即终止同
业竞争业务,并
赔偿因此给股
份公司造成的
经济损失。本公
司同时应向股
份公司支付违
约金人民币
1,000.00 万元。
⑶本公司承诺,
不利用其在股
份公司的控股
股东地位损害
股份公司、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
及股份公司债
权人的正当权
益。⑷本承诺书
自签署之日起
生效,非经股份
公司同意,不得
撤销。2、减少
关联交易的承
诺:本公司将严
格遵循《公司
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
求,进一步减少
并严格规范与
股份公司之间


                                                           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的各类关联交
              易行为,保证不
              利用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
              地位损害股份
              公司及股份公
              司其他股东利
              益,不发生新的
              占用股份公司
              款项情形。

              1、股份锁定承
              诺:(1)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满
              一年后,本公司
              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2)
              及时向公司申
              报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2、避
              免同业竞争承
              诺:(1)本公司
              现主要从事投
                                                          报告期内,承诺
宿迁市蓝天贸 资管理,未经营 2009 年 08 月 26
                                               长期       人遵守了所作的
易有限公司    与发行人相同 日
                                                          承诺。
              或相关联的业
              务。本公司将不
              从事与发行人
              业务相同或相
              关联的业务,不
              损害发行人的
              利益,也不在发
              行人谋取不正
              当的利益;(2)
              如本公司违背
              上述承诺,发行
              人有权要求其
              赔偿因此给发
              行人造成的经
              济损失,并支付
              违约金人民币


                                                                           8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500 万元,同时
              有权要求以该
              业务项目的市
              场价格或设立
              成本价格(以二
              者孰低为原则)
              收购该业务项
              目;(3)本承诺
              书自签署之日
              起生效,非经发
              行人同意,不得
              撤销。

              1、股份锁定承
              诺:(1)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满
              一年后,本公司
              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2)
              及时向公司申
              报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2、避
              免同业竞争承
              诺:(1)本公司
                                                         报告期内,承诺
宿迁市蓝海贸 现主要从事投 2009 年 08 月 26
                                             长期        人遵守了所作的
易有限公司    资管理,未经营 日
                                                         承诺。
              与发行人相同
              或相关联的业
              务。本公司将不
              从事与发行人
              业务相同或相
              关联的业务,不
              损害发行人的
              利益,也不在发
              行人谋取不正
              当的利益;(2)
              如本公司违背
              上述承诺,发行
              人有权要求其
              赔偿因此给发
              行人造成的经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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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损失,并支付
                                                        违约金人民币
                                                        500 万元,同时
                                                        有权要求以该
                                                        业务项目的市
                                                        场价格或设立
                                                        成本价格(以二
                                                        者孰低为原则)
                                                        收购该业务项
                                                        目;(3)本承诺
                                                        书自签署之日
                                                        起生效,非经发
                                                        行人同意,不得
                                                        撤销。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5.00%   至                        15.00%
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99,720.36    至                     328,265.15
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5,447.96
(万元)

                                             行业进入理性竞争新常态,渠道精耕细作,产品结构优化、区域市场拓展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等原因。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