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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洋河股份: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8-08-30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规定和要求,作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司2018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

查,发表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持续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占用的情形。

    2、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公司关联

方以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

并累积至本报告期末的,为前述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截止2018年6月

30日,公司以前年度发生且累计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独立董事:

                             徐志坚   蔡云清   季学庆   陈同广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