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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洋河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上午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

号,公司南京营运中心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年8月17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

名,亲自出席董事10名,独立董事徐志坚先生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季

学庆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耀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

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

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林青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林青女士简历附后),任

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外捐赠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脱贫攻坚战略决策部署,精准实施公益慈善

项目,践行公司师性羊本的企业文化,同意公司向江苏光彩事业基金会

捐助精准扶贫资金不超过 800 万元,捐赠资金分次支付,定向用于扶贫

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附:林青女士简历

    林青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5 年 5 月出生,硕士

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苏省宿迁市财政局企业处副

处长,市物价局局长助理,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公司党委常委,

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常委。林青女士不直接和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

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

(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林青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