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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洋河股份: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进公司上海及周边地区的业务拓展,2018 年度公司与大股东上

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烟物流”)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

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2019 年预计仍将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董事王凯先生,现任交易对手方海烟物流副总经理,构成关

联关系,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联方交易

    1、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

    2018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经江苏苏亚

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24,698,678.39元,具体如下:
       关联方                  内容                金额(元)

      海烟物流               销售货物            24,698,678.39

    2018 年度公司销售给海烟物流成品酒 24,698,678.39 元,未超过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不高于 5,000

万元的预计金额,相关交易均采用市场定价。

    2、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以前年度公司

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2019年度对与相关关联单位可能产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如下:

    关联方          内容           定价方式    2019年预计数

   海烟物流       销售货物         市场价     不高于5,000万元

    2019 年初至披露日,与海烟物流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约

2,083.34 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斌

    注册资本:8 亿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北翟路 772-780 号

    成立日期:2002 年 6 月 18 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仓储、货物运输:批发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
冻冷藏),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存储(含冷冻冷藏),烟丝

的本省购进本地批发、进口和国产的卷烟、雪茄烟本省(市、自治区)

购进本地批发,销售酒,建筑装潢材料、纸及纸制品,日用杂品、化妆

品、百货、服装、文教体育用品,家电,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玩具,

电脑,家具;从事商品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汽车租赁(不含操作

人员),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海烟物流为本公司关联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 145,708,137 股,持股

比例为 9.67%;与公司的日常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海烟物流生产经

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公司产品“洋河”、“双

沟”系列白酒的销售。此部分交易价格由双方定期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

确定,且交易额与公司营业收入相比相对较小。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

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借助关联方的市场影响力,促进上海及周边地

区的业务拓展,节约和降低市场费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

货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货物销售上,这些交

易完全采用市场公允价格,对公司独立性及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

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
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

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2019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市场定价进行,符合“公平、公正、公允”

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关联方已

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