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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洋河股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6-20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9 - 016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8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506,98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2.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 首发前 限售股 的个人 和证券 投资基 金每 10 股 派

28.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6.4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3.2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

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

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6 月 2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07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2      08*****013               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

    3      08*****552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4      08*****330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

    5      01*****723                        周新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6 月 17 日至登记日:

2019 年 6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琪

    咨询电话:025-52489218

    传真电话:025-5248921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模板。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