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4-053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 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 年 8 月 21 日——2014 年 8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 8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21 日 15:00 至 2014 年 8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9 号公司多功能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786,806,630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81.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数 768,703,636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79.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数 18,102,994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8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1,138,937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22%。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 务所有关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咸发、刘异伟、李亚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逐项表 决如下: 1、选举吴咸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779,312,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反对股 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7,494,59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44,3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7,494,59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 2、选举刘异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779,312,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反对股 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7,494,59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44,3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7,494,59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 3、选举李亚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同意股数 779,312,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反对股 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7,494,59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44,3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7,494,59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建滨、张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 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逐项表决如下: 1、选举吴建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779,312,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反对股 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7,494,59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44,3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7,494,59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 2、选举张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779,312,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反对股 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7,494,59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44,3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7,494,59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 以上董事简历详见 2013 年 8 月 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786,802,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股数 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135,1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反对 3,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