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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国置业:关于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17-02-11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深交所、证监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通过查验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建财务
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近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
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电建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电建财务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获得金融许可证,于2015年12月17日取得营
业执照,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孙璀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30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2J5876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股东及出资额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集团”)出
资1.5亿元人民币,占股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7亿元人民币,占
股94%;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亿元人民币,占股3%。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
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的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
贷款及融资租赁;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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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建财务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监管部门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要求及公
司管理经营需要,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与制衡的现代金融企
业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为电建财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
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为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机构。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日常工作由风险
管理部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审计稽核部负责。
    经营层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3 名,负责财务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总经
理下设贷款审查委员会。
    按照前、中、后台分离的审慎经营原则,电建财务公司内部设立了风险管理
部、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资金结算部、信息技术部和审计稽
核部等七个职能部门。
    具体组织结构如下图:




    电建财务公司兼具为电建集团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服务属性和作为电
建集团管理职能重要组成部分的管理属性,一方面电建财务公司要为电建集团履
行资金管控职能;另一方面,作为独立的经营实体,电建财务公司还需要为电建
集团成员企业提供稳健、高效的金融服务。针对上述定位,电建财务公司将工作
重点放在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合规经营、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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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电建财务公司制定有《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不良贷款认定管理办法》、《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等,建立了客户信用等级评
级体系和客户营运资金需求量测算公式。信贷管理部按照风险管理部门提出的风
险评估方法和标准,定期对整体的信用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将风险评估结果报
送风险管理部。
    在客户信用等级评级工作中,信贷管理部从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
综合评价等方面综合评价选取关键要素,设置相应的指标,确定不同的权重,并
对每项指标制定计分标准,对客户进行综合评定以初步确定客户信用等级,并提
交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查核定客户最终信用等级。在客户营运资金需求量测算中,
信贷管理部在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营运资金需求量测算进行
客户资金需求测算,核定客户授信风险限额。风险管理部对尽职调查和客户信用
等级评级、营运资金需求量测算等风险计量工具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客户信
用等级结果和客户营运资金需求量测算作为授信审批、授信限额、定价管理、风
险监测预警和公司信贷决策的重要依据。
    电建财务公司每年定期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工作,新客户的信用评级工作按
“随报随评”的方式进行。通过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尽职调查和客户营运资金需
求量测算等方法,实现对客户信用风险的有效识别与评估,在确保对客户风险可
控、不过度授信的同时,确保公司信贷资产质量优质高效。

     (三)控制活动
    1、信贷管理
    电建财务公司制定有《风险隔离制度》、《风险管理办法》、《信用风险管
理办法》、《综合授信管理办法》、《授信工作尽职管理办法》、《融资租赁业
务管理办法》、《资产管理责任认定办法》、《信贷资产减值损失估算及专项准
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等,信贷业务发展基本做到了“管理有制度,工作有标准;
岗位有职责,操作有规范;风险有监测,过程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有考核”。
    在信用业务的拓展和操作过程中,电建财务公司坚持“内控优先”和“审贷
分离”原则。由信贷管理部和风险管理部分别对客户实施尽职调查和审查,通过
对客户财务偿债能力、经营发展能力和融资能力、风险状况、资产分类和监测预
警等情况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客户授信方案。尽职调查和审查通过的客户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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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级、授信额度、授信方案等事项,报电建财务公司贷款审查委员会进行审议。
贷款审查委员会在充分尊重贷审会委员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决策审批后,方
可办理。
    2、流动性风险管理
    电建财务公司制定有《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资金调拨管理规定》、《资
金头寸管理办法》等,确保流动性风险管理充分识别、有效计量、持续监测和适
当控制电建财务公司整体及在各产品、各业务条线、各业务环节中的流动性风险。
    在流动性风险的管理中,电建财务公司根据董事会确定的流动性风险组合管
理策略和原则,综合分析电建财务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业务发展状况、资产质量、
融资策略、管理经验和市场流动性等因素,拟定电建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限额(包
括备付金或备付率的最低限额)。根据电建财务公司资产负债业务的发展,制定
了内部定价方案,综合运用价格、产品服务等手段优化存款结构,有效提升负债
稳定性,加强资金业务期限结构管理,统筹兼顾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同时,计划财务部每月对备付率、核心负债依存度、存贷款比例等监控、监测类
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及时了解指标变动趋势,以全面衡量公司的流动性状况,确
保符合监管要求。2016 年 9 月末,电建财务公司备付率 86.69%,流动性比例
96.88%,无拆入资金,相关流动性指标均高于监管要求。
    3、信息系统控制
    电建财务公司制定有《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
办法》、《信息系统硬件设备与资源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等
一系列信息和业务系统管理制度。坚持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同步建设,开展信息安
全专项活动,保障了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电建财务公司建立有核心业务运营管理系统,包括资金结算、信贷管理等多
个模块。通过与国有五大行及股份制银行专线建设;搭建完成金融城域,联通了
人行北京金融城域网专线,建立了集团统一的资金结算平台,实现了资金转账、
账户管理和统计分析等业务功能,并通过重大项目金融方案集中管控等一系列措
施,实现了资金归集与结算同步。依托于资金结算平台和银企直联平台,电建财
务公司操作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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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建财务公司坚持依法经营,稳健经营原则,管理制度健全,内控和风险管
理机制健全,各项经营及业务活动,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各项监管指
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未发生重大合规风险、操作风险、
信息安全风险,无差错问题和案件事故发生,风险管理有效。

    三、电建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止,电建财务公司总资产 398 亿元,其中:存放中央
银行款项 16.39 亿元,存放同业款项 283.62 亿元,贷款余额 99 亿元,无垫款发
生。总负债 346 亿元,其中:吸收存款 346 亿元。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财务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304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16,746 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12,559 万元。
    (二)管理情况
    电建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坚持“内控优先”原
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
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电建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
解和评价,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运营和资产质量良好,核心信息系统运
行安全稳定。没有发生信用业务风险、违法违规事项及风险案件等。未发现止与
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
陷等。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1)资本充足率 33.05%(不得低于 10%);
    (2)拆入资金余额为 0(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3)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 0(不得高于 40%);
    (4)担保余额为 0(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为 0(比例不得高于 30%);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 0.02%(不得高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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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共有各项存款 346 亿元;贷款客户 37 户,贷款
余额 99 亿元。公司自营贷款全部投放到公司信用等级 A 级以上客户,信贷资产
质量良好,贷款和资产不良率均为 0。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的分析和判断,公司认为:
    (一)电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二)未发现电建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电建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
法的要求规定。
    (三)电建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
在风险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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