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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国置业:独立董事关于提供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7-03-17  

						         独立董事关于提供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南国置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预案》后,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系各股东以持有的南京电建中储房地产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电建中储”)的股份为南京电建中储提供质押担保,确
保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参股公司项目整体开发的需要,没有损害全体股
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独立董事: 吴建滨、刘红霞、梁伟、彭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