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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国置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7-03-17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国置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置业”或“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中德证券对南国置业向关联方南京电
建中储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过程

    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南国置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阅
了南国置业本次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
制度,对其本次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南国置业持有南京电建中储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电建中储”)
26.01%股权。为支持南京电建中储的区域开发及拓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公司及与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地产”)及中储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股份”)拟以各自持有的南京电建中储股权为南
京电建中储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南京分行”)申请
的总额为人民币 15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银行
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开立信用证等)提供质押担保,期限三年。南京电建中储为
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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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3 月 16 日,南国置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供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董事薛志勇、秦普高、周涛回避表
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
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关系

    南国置业持有南京电建中储 26.01%股权,且南国置业控股股东电建地产持有
南京电建中储 24.99%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南京
电建中储是南国置业的关联方,南国置业向南京电建中储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四、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南京电建中储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北路河路道一号

    法定代表人:黄晓汉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商品房销售代理;
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安装。(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参股公司。

    南京电建中储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 26.01%、电建地产持股 24.99%、中
储股份持股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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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南京电建中储资产总额 303,279.19 万元,负债总
额 294,478.64 万元,股东权益 8,800.55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199.45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五、担保协议的基本情况

    1、担保内容:公司及电建地产、中储股份拟以各自持有的南京电建中储股权
为南京电建中储在中信南京分行申请的总额为人民币 15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开立信用证等)提供质
押担保,期限三年。

    2、担保债权:南京电建中储与中信南京分行所签署的不超过贷款金额人民币
151,000.00 万元的主合同。

    3、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保管担保财务以
及为实现债权、质权等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4、担保方式:以公司持有的南京电建中储 26.0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288,720 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197,72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按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319,377.89 万元计)的 90.4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南京电建中储财务资助的金额为 2,601 万元。

    八、公司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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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项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法规要求。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南国置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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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刘晓宁




                __________________

                      田文涛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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