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南国置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 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吴建滨、刘红霞、梁伟、彭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