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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国置业:独立董事对签订《房屋征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的独立意见2018-12-06  

						         独立董事对签订《房屋征收及国有土地
          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南国置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有关资
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签订《房屋征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
书》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与武汉市硚口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签订《房屋征收及国有土地使
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由其对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36号(地址)的房屋及国
有土地予以有偿收回,是为了配合城市规划及棚户区项目建设需要,促进土地资
源的优化配置。
    该地块性质为工业用地,预计未来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使用该地块和房屋。
本次征收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并增加现金流,预计
将大幅增加公司2018年年度营业收入和税前利润,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
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价值公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红霞、梁伟、吴建滨、彭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