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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鄂情: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0-04-21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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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0-024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孟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珍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绍兴声明: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1,383,631,465.69 1,328,728,136.20 4.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196,023,878.61 1,165,489,964.47 2.62%

    股本(股)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98 5.83 2.57%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242,341,168.81 192,793,141.09 25.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533,914.14 14,281,809.14 113.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3,643,245.27 62,013,497.49 -13.5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27 0.41 -34.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0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0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9% 5.78% -3.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2.58% 5.72% -3.1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795.5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91.35

    所得税影响额 -8,101.04

    合计 24,303.12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无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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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5,56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中国农业银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1,000,209 人民币普通股

    单越 340,700 人民币普通股

    满波 302,880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型保

    险产品

    299,950 人民币普通股

    侯晓旭 261,200 人民币普通股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0,454 人民币普通股

    董福达 226,310 人民币普通股

    高致献 214,975 人民币普通股

    陕西威斯特硅业有限公司 203,64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59.79%,主要是由于新开直营店新增客户挂账所致。

    2、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114.8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预付武汉三阳路、西安南二环两地购营业房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59.7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支付的收购西藏店部份债务清理借款、租房押金所致。

    4、商誉较上年末增加127.4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完成收购上海店,合并差额所致。

    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8.6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增长,导致信用卡手续费用增加所致。

    6、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07.81%,主要是由于①2009 年3 月末西宫店取得营业执照,按照新准则要求一次性摊销开办费导

    致亏损902 万元,而本报告期西宫店实现净利润769 万元,增长1671 万元,占增长额的102.83%,是导致净利润同比快速增

    长的根本原因;②08 年底前开业店和老店迅速成长和稳定增长,净利润的增长弥补了新店筹建期费用,朝阳门店净利润增长

    211 万元,定慧寺店净利润增长251 万元,广渠门店新开摊销费用,出现亏损223 万元,南京店新设未开业,筹建期费用209

    万元。

    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13.80%,主要是报告期内净利润增加所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89.4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门店装修改造和购建固定资产、收购上海店

    全部股权、预付西藏店收购股权款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8.38%,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偿还借款,本期无借款;去年同期分红本期

    暂未分红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1.公司于2009 年12 月2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收购西藏湘鄂情餐饮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09 年12 月14 日、2010 年1 月18 日与郭忠、西藏汉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价款分别为157.5

    万元、292.5 万元。目前合同正在履行中。

    2.公司于2010 年2 月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湘鄂情西安南二环店项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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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议案》。公司于2010 年3 月与陕西新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

    品房买卖合同》,位于西安市高新区莲湖科技园的房产,价款10,732,287 元。目前合同正在履行中。

    3.公司于2010 年2 月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湘鄂情武汉三阳路店项

    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议案》。公司于2010 年3 月8 日与武汉市金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

    订一系列合同,包括:(1)《金阳新城商业用房定购协议书终止合同》,终止2008 年1 月2 日签订的《金阳新城商业用房定购

    协议书》。(2)《金阳新城地下室试用期转、受让合同》,受让位于武汉武昌区中山大道的金阳新城地下室620 平方米,价款为

    310 万元。(3)《商品房买卖合同》,受让位于武汉武昌区中山大道的金阳新城商品房,面积4522.95 平方米,总金额7597.3614

    万元。目前合同正在履行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 - -

    股份限售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孟凯先生及关联

    股东深圳市湘鄂

    情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周智、孟

    菲和孟璇承诺;

    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訚肃、陈景俊、

    朱珍明、王玉平、

    孟辉、刘小麟、

    罗水莲)承诺;

    在2007 年11 月

    20 日公司对主要

    管理人员增资扩

    股过程中,以增

    资方式新增持有

    本公司股份5 万

    及5 万股以上的

    (除訚肃、陈景

    俊外)自然人股

    东承诺;在2007

    年11 月20 日公

    司对主要管理人

    员增资扩股过程

    中,以增资方式

    新增持有本公司

    股份5 万股以下

    的自然人股东承

    诺;公司其他IPO

    前股东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孟凯先生及关联

    股东深圳市湘鄂情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周智、

    孟菲和孟璇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

    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

    届满后,孟凯在湘鄂情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持有的湘鄂情

    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

    湘鄂情的股份。持有本

    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訚肃、

    陈景俊、朱珍明、王玉

    平、孟辉、刘小麟、罗

    水莲)承诺:所持有湘

    鄂情的股份,自湘鄂情

    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除了前述锁定

    期外,在湘鄂情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各自所持有湘鄂情可

    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

    湘鄂情的股份。在2007

    年11 月20 日公司对主

    要管理人员增资扩股过

    程中,以增资方式新增

    持有本公司股份5 万及

    5 万股以上的(除訚肃、

    陈景俊外)自然人股东

    承诺:本人持有的湘鄂

    情的股份,在增资扩股

    履行承诺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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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至上市前的转让只能

    原价转让给控股股东或

    由湘鄂情回购;对于本

    人所持有的湘鄂情的股

    份,自湘鄂情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自

    湘鄂情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

    个月后的第一年只能转

    让50%,第二年转让

    25%,第三年转让25%。

    在2007 年11 月20 日公

    司对主要管理人员增资

    扩股过程中,以增资方

    式新增持有本公司股份

    5 万股以下的自然人股

    东承诺:本人持有的湘

    鄂情的股份,在增资扩

    股后至上市前的转让只

    能原价转让给控股股东

    或由湘鄂情回购。对于

    本人所持有的湘鄂情的

    股份,自湘鄂情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公司其他IPO 前股东承

    诺:自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股东所持有的湘鄂情的

    股份,也不由湘鄂情回

    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如

    果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十二个月内(以

    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

    日)进行过增资扩股或

    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发生

    转让,自持有新增股份

    或受让股份之日起(以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为基准日)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股东所持

    有的该部分股份。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孟凯

    及关联股东——

    周智、孟菲、孟

    璇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履行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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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对2010 年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元

    2010 年1-6 月预计的经营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比较增长30%-50%。

    2009 年1-6 月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402,749.1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主要是上年度开业的直营店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以前年度开业的直营店收入稳步增长,相应拉

    动利润稳定增加。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