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北新路桥:关于201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7-05-11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7-20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6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获公司 2017 年 5 月 3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57,327,16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股。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 2017 年 5 月 4 日的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57,327,16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7-20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5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5

月 1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5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 座 16-17 层

    咨询联系人:陈曦

    咨询电话:0991-3631208

    传真号码:0991-363126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7-20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