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12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7-39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
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
场 A 座 17 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参会董事符合
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刚、周彬、黄为群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
意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刚、周彬、黄为群回避表决。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7-39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有利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延长公司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
效期,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7 月 12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事前认可意见》、《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7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 BOT 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白泉隧道工程项目
采用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一体化模式运作,通过投资与施工联动,能够有效带
动公司投资和施工业务整体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实现公
司主业转型升级,且该项目具有一定的投资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该 BOT
项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 BOT 项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
见 2017 年 7 月 12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7-3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7 年 7 月 12 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